音乐教育系《学生住宿管理规定》保证书
一、全体外地学生一律要求住在院学生公寓内,不准私自租房在外住宿;
二、严格遵守公寓就寝时间,准时回宿舍熄灯就寝;
三、宿舍内除统一窗帘外,严禁挂制、张贴任何布围、门帘、彩纸等易燃制品;
四、严禁宿舍内私拉、私接电线、插头,室内无人时,一律切断所有电源;
五、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、酒精炉、热得快等电器;
六、严禁在室内吸烟,保持室内整洁通风,物品摆放有序;
七、宿舍内同学严格按照值日生所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,确保室内清洁。
对以上规定,请同学们认真遵守并签字;
为使专业教师进一步了解此规定,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,请专业教师阅后签字。
学生签字: 教师签字:
2004年4月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