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教育系琴房管理公约
一、 爱护琴房内的公共设施。
二、 每间琴房将安排好的琴点贴在门外,以便接受院、系老师的检查,凡经过检查累计三次不按琴点练琴的同学,将被取消练琴资格。
三、 保持琴房内的整洁,并安排好值日表,以便创造良好的练琴环境。
四、 不得在琴房内使用任何电器。
五、 禁止吸烟,禁止随地吐痰。
六、 禁止在琴房内吃东西。
七、 离开琴房后必须将琴房的门锁好,以便保护琴房内的设施.
八、 禁止粘贴小窗口和在琴房内粘贴不健康字画。
九、 禁止在琴房内聊天,不能做与练琴无关的其他事情。
十、 室内的琴友要发扬团结、友爱、互助的精神,建立良好的学风,做合格的大学生。
音乐教育系
2006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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