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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教育系琴房管理公约
发布时间:2007-4-30 被阅览数:212 次 作者:音教系

音乐教育系琴房管理公约

 

一、    爱护琴房内的公共设施。

二、    每间琴房将安排好的琴点贴在门外,以便接受院、系老师的检查,凡经过检查累计三次不按琴点练琴的同学,将被取消练琴资格。

三、    保持琴房内的整洁,并安排好值日表,以便创造良好的练琴环境。       

四、    不得在琴房内使用任何电器。

五、    禁止吸烟,禁止随地吐痰。

六、    禁止在琴房内吃东西。

七、    离开琴房后必须将琴房的门锁好,以便保护琴房内的设施.

八、    禁止粘贴小窗口和在琴房内粘贴不健康字画。

九、    禁止在琴房内聊天,不能做与练琴无关的其他事情。

十、    室内的琴友要发扬团结、友爱、互助的精神,建立良好的学风,做合格的大学生。

 

音乐教育系

200637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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