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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诚信守法—做合格大学生》责任书
发布时间:2007-4-30 被阅览数:315 次 作者:音教系

《诚信守法——做合格大学生责任书》

 

音教系为进一步对我系学生加强思想管理,根据《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,为进一步加强对同学们的思想教育和管理,特对我系全体同学提出以下要求并在认真阅读后签订该责任书。

 

一、责任范围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,诚信守法,做德、智、体、能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;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按时参加各学期规定的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,若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上课,必须及时到系内办理请销假手续,杜绝一切考场违纪行为;课堂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答到;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与人交往中应遵循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,自尊自爱,避免与校外闲散人员接触,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;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严格遵守宿舍内的有关管理规定,特别是不得使用电热器、酒精炉等易燃物品,管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,不得偷取他人财物。

二、责任期:

           2004年2月至2004年7月

三、落实措施:

以上责任条款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并遵守,对于违反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,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

 

 

 

责任人签字:

 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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